一、项目编号:LNFK(J)2024-158
二、项目名称:沈阳音乐学院原创歌剧《雷锋日记》音乐制作及录制项目
三、中标(成交)信息
包组编号:001
供应商名称:沈阳璟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供应商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130号(5-3-2)
成交金额:人民币壹拾捌万玖仟元整(¥189,000.00元整)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包组编号:001
包组名称:沈阳音乐学院原创歌剧《雷锋日记》音乐制作及录制项目
服务类
名称:沈阳音乐学院原创歌剧《雷锋日记》音乐制作及录制项目
服务范围:一、甲方需要由乙方完成民族歌剧《雷锋日记》的4首主唱音乐录制混音,并需要乙方提供录音棚,在录音棚内进行音乐的录音、混音与合成,制作好剧中的4首主唱音乐,达到甲方对剧目的预期要求,并在歌剧《雷锋日记》中使用。(时长17—20分钟,剧中音乐共4首,MV4首。参数需进行弦乐、木管、铜管、合唱、独唱与独奏的录制。交付作品为WAV无损格式音乐文件,高清视频MP4文件,媒介为WAV文件,MP4视频文件,音乐数量总计为4首,视频数量总计为4首。
具体音乐与曲目为:
1.《人生的思考》(包括编曲、配器、录音、音乐监制、视频录制、后期剪辑、MV制作监制等)
2.《月儿圆圆》(包括编曲、配器、录音、音乐监制、视频录制、后期剪辑、MV制作监制等)
3.《你未走远》(包括编曲、配器、录音、音乐监制、视频录制、后期剪辑、MV制作监制等)
4.《苦命的伢》(包括编曲、配器、录音、音乐监制、视频录制、后期剪辑、MV制作监制等)
服务时间:合同签订后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服务。
服务标准: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。
五、评审专家(单一来源采购人员)名单:
杜艳绥、代军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
代理服务收费标准: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(计价格〔2002〕1980号)文件,不足3000元的,按3000元收取。
代理服务费金额:3,000.00元。
七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八、其他补充事宜
无
九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1.采购人信息
名称:沈阳音乐学院
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
联系方式:于仁倩 024-23894113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
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500号祥运热力公司对面小马刺篮羽中心(楼上三楼)
联系方式:024-31271656、024-31282208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吴梦、夏波、陈雪婷、马凤、李畅、王浩
电 话:024-31271656、024-31282208
文字:兰天娇
初审初校:兰天娇
复审复校:任杨
终审终校:武英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