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编号:LNFK(J)2024-129
二、项目名称:沈阳音乐学院遴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项目
三、中标(成交)信息
包组编号:001
供应商名称:瑞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供应商地址: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28号(1-24-2)
成交价格:固定收费标准均为《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收费标准的65%
供应商名称: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
供应商地址: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69号28层3号
成交价格:固定收费标准均为《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收费标准的65%
供应商名称: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
供应商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B座602号
成交价格:固定收费标准均为《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收费标准的65%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包组编号:001
包组名称:沈阳音乐学院遴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项目
服务类
名称:沈阳音乐学院遴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项目
服务范围:为沈阳音乐学院提供2024—2025年一年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。
服务要求: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、出具清单报告、出具相应预算以及为施工招标提供相关配合服务。
(1)为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,成交供应商接到项目后,应考察现场实际情况,考量设计图的可行性,针对无法实现的施工内容,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意见。
(2)应采购人要求,参加采购人组织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或谈判会议。
(3)应采购人要求,向采购人提供涉及委托工程项目的金额、材料、设备等造价信息和规定的咨询服务。
(4)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》约定履行义务,完成项目服务,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(转包)给他人。
(5)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造价咨询服务任务。
(6)如遇紧急情况,节假日期间供应商需配合完成甲方的紧急项目需求。
(7)供应商应配置全部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的造价咨询团队,保持造价咨询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,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及项目负责人。
(8)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出具时间距现场踏勘结束后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;如多次超时未完成报告出具,采购人可自行决定减少与其合作项目的数量。
(9)各供应商提交的报告文件必须符合采购人要求。报告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、完整、准确、无遗漏,同一个项目规格统一。
(10)供应商在项目完成造价后,如出现造价金额与审计结算金额偏差过大的情况,采购人可自行决定减少与其合作项目的数量。
服务时间: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。服务期满,双方合作满意,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,原成交价、服务标准等不变的前提下可续签1—2年服务合同(一年一签)。
服务标准: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。
五、评审专家(单一来源采购人员)名单:
王淑华、张晓峰、曲翔滨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
代理服务收费标准:向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3000元/家
代理服务费金额:3,000.00元。
七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八、其他补充事宜
无
九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1.采购人信息
名称:沈阳音乐学院
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
联系方式:于仁倩 024-23894113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
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500号祥运热力公司对面小马刺篮羽中心(楼上三楼)
联系方式:024-31271656、024-31271326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吴梦、夏波、陈雪婷
电 话:024-31271656、024-31271326
文字:于仁倩
初审初校:于仁倩
复审复校:任杨
终审终校:武英杰